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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1-01)(11-0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2025-12-01 16:15:49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反馈问题

自然保护地矿业权退出整改任务未完成。

核查情况

经核查,全县范围内共涉及4家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未退出。

整改目标

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地4宗矿业权退出工作。

整改措施

积极配合区、市自然资源,进一步梳理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以最妥措施、最优时效,全面完成保护地矿业权清退工作。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桑日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

次仁达瓦

联系电话

0893-7312131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根据自治区政府确定的“先易后难、稳妥推进”原则,按照自治区“一矿一策”退出方案,积极配合自治区山南市自然资源,对我县4宗金属探矿权以公告注销、申请注销、扣减避让、补偿退出和保护地整合优化等方式开展矿业权退出工作,目前已完成全部退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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