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 | 自然保护地矿业权退出整改任务未完成。 |
核查情况 | 经核查,全县范围内共涉及4家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未退出。 |
整改目标 | 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地4宗矿业权退出工作。 |
整改措施 | 积极配合区、市自然资源,进一步梳理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以最妥措施、最优时效,全面完成保护地矿业权清退工作。 |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 桑日县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次仁达瓦 |
联系电话 | 0893-7312131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根据自治区政府确定的“先易后难、稳妥推进”原则,按照自治区“一矿一策”退出方案,积极配合自治区、山南市自然资源,对我县4宗金属探矿权以公告注销、申请注销、扣减避让、补偿退出和保护地整合优化等方式开展矿业权退出工作,目前已完成全部退出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