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定点医药机构运行管理,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版)》相关规定,现中止西藏紫丹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桑日县分公司医保服务协议三个月(协议中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至8月26日)。
在此,提醒全县区域内各定点医药机构要以西藏紫丹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桑日县分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为戒,认真对照相关规定深入自查,严格、诚信履行医保服务协议,规范经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参保群众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服务。
特此公告
桑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桑日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