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 2018年9月10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 > 通告公示

桑日县2023年第一季度环境质量 公示情况

2023-04-11 17:20:37 来源:山南市生态环境局桑日县分局

桑日县2023年第一季度环境质量公示情况


结合《山南市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和监督性监测方案》文件要求,桑日县2023年度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由山南市生态环境局监测科,通过政府采购招标形式,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开展。现将桑日县2023年第一季度全县环境空气质量、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质量、地表水水质质量监测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县城环境空气质量

桑日县人民政府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共计6项指标: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二氧化硫(SO2),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Ⅰ级标准。

二、地表水水质监测质量

桑日县桑日镇比巴河上游500m、桑日县桑日镇比巴河下游距雅鲁藏布江汇口10m、桑日县雅砻藏布江段上游500米(桑日大桥)和桑日县雅砻藏布江段下游1000米(桑日县洛村),共4个点位。4个地表水断面中浊度、电导率、水温、总氮不参与评价;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硫化物共21项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Ⅱ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质量

地表水:桑日县比巴村比巴河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共1个点位。1个地表水断面中水温、总氮无评价标准,不计入评价范围;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和粪大肠菌群共22项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Ⅱ类标准限值要求;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和锰共5项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要求;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苯乙烯、甲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硝基氯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滴滴涕、林丹、阿特拉津、苯并(a)芘、钼、钴、铍、硼、锑、镍、钡、钒和铊共33项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要求。地下水:桑日县自来水厂水质检测项目中: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共39项均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监督性监测

1、山南市桑日县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

(1)地下水共3个点位,垃圾填埋场本地井(3号监测井)(备注:无水),2个点地下水检测项目中: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铁、锰、铜、锌、挥发性酚类、耗氧量、氨氮、总大肠菌群、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汞、砷、镉、铬(六价)和铅共21项指标均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共4个点位,4个点位无组织废气检测项目中:TSP共1项指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氨和硫化氢共2项指标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土壤,共4个点位,4个点位土壤检测项目中:pH和锌无评价标准,不计入评价范围;镉、铜、镍、汞、砷和铅共6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1表1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标准限值要求。

2、桑日县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共1个点位1个点位废水检测项目中: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和总银共8项指标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硫化物、氨氮、氟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铜、总锌和总锰共13项指标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3、山南市桑日县达古村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共1个点位1个点位废水检测项目中: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和总银共8项指标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硫化物、氨氮、氟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铜、总锌和总锰共13项指标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4、桑日县白堆乡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共1个点位1个点位废水检测项目中: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和总银共8项指标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硫化物、氨氮、氟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铜、总锌和总锰共13项指标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5、桑日县人民医院废水总排口:共1个点位1个点位废水检测项目中:锰、硫化物、氟化物、铜和锌无评价标准,不计入评价范围;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总氰化物、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银和总余氯共17项均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从第一季度监测结果显示,桑日县空气、主要河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监督性检测均达到国家各项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保持持续良好。



                    山南市生态环境局桑日县分局  

                               2023年04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