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 2018年9月10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 > 通告公示

桑日县委统战部(民宗局)行政执法信息 公示

2025-05-21 18:12:55 来源: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现将桑日县委统战部(民宗局)执法信息予以公示公开,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热线:0893-7312233

通讯地址:西藏桑日县司法局

邮政编码:856200

执法公示公开内容

县委统战部(民宗局)执法规范性文件:宗教事务条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 <宗教事务条例> 办法》《西藏自治区大型宗教活动管理办法》《山南市“三个不增加”》

一、执法主体人员

(一)执法主体:中共桑日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二)县委统战部(民宗局)执法人员

姓名

职务

执法区

执法类

执法证

有效期

韩烁

统战部副部

桑日县

民族宗教

26031207009

2029.08.15

洛桑旺

统战部四级主任科

桑日县

民族宗教

26031207008

2026.05.31

二、职责权限

(一)民族事务管理

1.政策执行与权益保障

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督促检查民族政策落实情况。例如,协调处理民族领域社会稳定问题,参与化解民族纠纷,维护民族团结。

2.经济社会发展支持

拟订“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规划,参与编制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协同管理民族工作经费。同时,研究分析民族地区经济、教育、文化等领域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3.民族团结与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普及民族政策法规,承办表彰活动,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例如,通过信息化建设和兼职委员制度,提升民族事务管理效能。

4.干部培养与基层指导

负责民族工作干部教育培训,协助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指导乡镇民族事务工作,落实基层服务体系建设。

(二)宗教事务管理

1.依法监管与活动审批

依据《西藏自治区实施 <宗教事务条例> 办法(试行)》,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及活动,审批跨区域宗教活动。例如,500 人以下的宗教活动由乡镇审批,500 人以上需逐级上报至自治区政府。同时,监督检查宗教场所财务、安全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宗教中国化与和谐引导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例如,加强寺庙管理,防范宗教极端主义和境外渗透,打击达赖集团利用宗教进行的破坏活动。

3.教职人员与场所管理

负责宗教教职人员登记备案、培训及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例如,宗教活动场所需成立民主管理组织,制定章程并报备案。同时,管理宗教出版物、自养经济及文物保护等事务。

4.突发事件与安全防控

制定宗教活动应急预案,协调处理宗教领域突发事件,指导安全生产监管。例如,大型宗教活动需提交风险评估报告和安保方案,未经批准擅自举办将被取缔。

(三)其他职责

外事与宣传:参与民族宗教领域对外宣传,接待国内外团体来访,防范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协同与配合:与公安、文物等部门协作,共同处理民族宗教事务,如打击邪教、保护寺庙文物等

三、机构设置

桑日县委统战部(民宗局)主要负责人1名,分管执法工作负责人1名,执法人员3名。

四、办公地址

桑日县岳阳中路统战部3楼

五、联系方式

0893-731214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