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山南2025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方案》要求,桑日县2025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由山南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政府采购招标形式,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西藏晟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现将桑日县2025年第二季度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县城环境空气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1个):桑日县政府。共计6项监测指标: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二氧化硫(SO2),检测结果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一级标准。
二、地表水水质监测质量
区控(环保考核)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4个):桑日县桑日镇比巴河上游500m、桑日县桑日镇比巴河下游距雅鲁藏布江汇口10m、桑日县雅鲁藏布江段上游500米(桑日大桥)和桑日县雅鲁藏布江段下游1000米(桑日县洛村),其中桑日县桑日镇比巴河下游距雅鲁藏布江汇口10m断面因施工不具备采样条件,未开展现场采样工作。其余3个断面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规定,地表水水质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硫化物),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河流总氮除外)。
桑日县桑日镇比巴河上游500m、桑日县雅鲁藏布江段上游500米(桑日大桥)和桑日县雅鲁藏布江段下游1000米(桑日县洛村)3个断面电导率、浊度不作要求,其余21项指标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Ⅱ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声环境质量
根据《山南市桑日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送审稿)》功能区划定情况,桑日县共设7个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位:桑日县中学、桑日县养老院、桑日县人民医院、桑日县人民政府、桑日县双语幼儿园、桑日县华新水泥厂、桑日县火车站。各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位监测项目Ld(昼间等效声级)、Ln(夜间等效声级)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各对应类别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
四、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一)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监测点位(1个):桑日县自来水厂(地下水水源地)。根据《山南2025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方案》要求,地下水水源地监测频次为每半年开展1次,第一季度已开展相关监测分析工作。
(二)备用水源地
监测点位(1个):桑日县比巴村比巴河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水源地)。监测项目中化学需氧量不作评价,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硫化物共20项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Ⅲ类标准限值要求;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和锰共5项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要求;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苯乙烯、甲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硝基氯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滴滴涕、林丹、阿特拉津、苯并(a)芘、钼、钴、铍、硼、锑、镍、钡、钒和铊共33项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要求。
五、监督性监测质量
1.桑日县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
(1)地下水:共3个点位,监测期间均无水,未监测。
(2)无组织废气:4个点位,厂界上风向、厂界下风向1#、2#、3#。4个点位监测项目中: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共3项指标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2.桑日县污水处理厂
废水:共1个监测点位,桑日县污水处理厂排放口。监测项目中:pH、色度、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共12项指标均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一级B标准;汞、烷基汞、镉、总铬、六价铬、砷、铅共7项指标均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2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总氰化物、挥发酚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3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3.医院污水处理站(人民医院和藏医院)
废水:共2个监测点位,桑日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和桑日县藏医医院污水处理厂排放口。2个点位监测项目中:色度、氨氮、总余氯、沙门氏菌、志贺氏菌不作要求,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总氰化物、六价铬、总铅、总汞、总镉、总铬、总砷、粪大肠菌群、五日生化需氧量均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限值要求。
4.华新水泥(西藏)有限公司
(1)地表水监测点位:雅鲁藏布江位于项目所在地上游500m处和雅鲁藏布江位于项目所在地下游1000m处2个点位,监测项目:水温、悬浮物、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氟化物、石油类。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规定,水温作为参考指标;悬浮物不作要求,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氟化物、石油类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Ⅰ类标准限值要求。
(2)污水监测点位: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站排放口。监测项目中:水温、氟化物不作要求;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氨氮、总磷均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一级A标准限值要求。
(3)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公路南侧冲达居民区、桑日县绒乡冲达幼儿园、山南市华新水泥(西藏)有限公司日岗。3个点位监测指标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共3项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1中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4)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一线窑头收尘器、二线窑头收尘器、三线窑头收尘器、一线窑尾收尘器、二线窑尾收尘器、三线窑尾收尘器。一、二、三线窑尾收尘器监测项目:汞及其化合物、氨、氟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共6项指标以及一、二、三线窑头收尘器监测项目:颗粒物1项指标均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现有企业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限值要求。
(5)声环境监测点位:桑日县绒乡冲达幼儿园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夜间最大声级监测结果均能够满足《声环
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公路南侧冲达居民区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夜间最大声级监测结果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
从第二季度监测结果显示,桑日县环境空气、主要河流、生活饮用水水源地、重点行业企业监督性监测均达到国家各项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保持持续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