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和草原资源责任,更好推动林长履职尽责,保障林长制工作取得实效,现将县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林长、副林长名单
林 长:孙 守 英 县委书记
次仁达瓦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林长:赵 孙 恕 县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
巴桑次仁 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彭 典 县委常务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李 国 霞 县委副书记
唐 万 森 县委副书记、县驻村工作总领队
贾 锋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边巴次仁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民宗局局长
次仁达瓦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国安办主任、县公安局局长兼督察长
程 永 亮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群团工作部部长、县总工会主席
阳 郑 县委常委、副县长
马 强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县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王 健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彭 川 平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索朗旺久 县二级调研员
杨 显 芳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旦巴旺久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达瓦坚参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拉 桑 县政府副县长
刘 积 庭 县政府副县长
罗 布 县政府副县长
白玛央金 县政府副县长
张 昭 县政府副县长
刘 永 凯 县政府副县长
索朗央宗 县政协副主席
扎 西 县政协副主席
张 楠 县政协副主席
彭 东 县政协副主席
旦增宗巴 县人民法院院长
白 月 明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县级林长责任区域划分情况
赵 孙 恕 增期乡(措巴村)
巴桑次仁 白堆乡(白堆村)
彭 典 增期乡(帮贡村)
李 国 霞 桑日镇(颇章村、赤康村)
唐 万 森 桑日镇(雪巴社区、卡玛当寺区域)
贾 锋 桑日镇(比巴村、扎嘎新村)
边巴次仁 增期乡(白金村、支巴村、曲龙寺、曲桑寺区域)
次仁达瓦 增期乡(真措村、真措拉康区域)
程 永 亮 增期乡(梦琼村、桑旦林寺区域)
阳 郑 桑日镇(拉隆村、洛村)
马 强 绒 乡(吉荣村、多那村)
王 健 增期乡(增期村、雪巴村)
彭 川 平 增期乡(卡乃村、莫塔庆林寺区域、岗布村)
索朗旺久 桑日镇(扎嘎新村 达嘎村、普巴村、巴资村)
杨 显 芳 白堆乡(藏嘎村、许木村)
旦巴旺久 绒 乡(扎巴村、吉隆村、德庆林寺区域)
达瓦坚参 白堆乡(里龙村、里龙寺区域、曲果萨村)
拉 桑 增期乡(达古村)
刘 积 庭 绒 乡(巴朗村、恰嘎曲德寺区域)
罗 布 增期乡(米东村)
白玛央金 绒 乡 (江塘村、巴朗曲康寺区域)
张 昭 绒 乡(冲达村、卓吉村)
刘 永 凯 白堆乡(仁青岗村、达西村)
索朗央宗 桑日镇(扎嘎新村 叶琼村、平琼村)
扎 西 桑日镇(塔木村、丹萨梯寺区域)
张 楠 增期乡(达杰村)
彭 东 桑日镇(奴卡社区)
旦增宗巴 绒乡(程巴村)
白 月 明 白堆乡(夏间村)
巡林内容:查看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林长制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林长令执行情况,上级林长会议议定的事项和上级林长批示、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环保督察发现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问题处理情况,其他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的行为及查处情况;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情况;协助督办森林督查、草原核查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其他发现的涉及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的问题;国土绿化、重点区域绿化美化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
注:县级林长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累计时间不少于7天。乡级林长每月不少于1次,全年累计时间不少于12天。村级林长每周巡林不少于1次,护林员常态化巡林。对于重点生态区域或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问题突出的区域,要增加巡护频次。各林长开展巡林检查工作后需将巡林情况报送至县林长办。
桑日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