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春节、藏历新年将至,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切实为桑日县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的节庆环境,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市安委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我县2026年春节、藏历新年期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布点规划、报名时间及资格确定方式
结合桑日县实际,拟审批1家烟花爆竹销售点,位于桑日县城内(桑日镇),其他区域均不设烟花爆竹销售点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自2026年1月8日上午10点至1月14日下午6点截止,由意向经营场所主要负责人本人到桑日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地址:桑日县伟色路便民服务中心2楼)现场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材料不齐者现场予以退回,逾期不再受理。当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1人时,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优先经营资格(根据规定,后续还需对经营场所安全条件进行现场核查,通过后方可取证;若不通过,取消资格)。
二、报名条件
1.报名采取三人一组模式,即主要负责人、安全员、销售员,年龄需在18周岁至55周岁之间,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名。
2.主要负责人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并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主要负责人、烟花爆竹类),安全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并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烟花爆竹类),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3.报名材料:提交主要负责人、安全员、销售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提交《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烟花爆竹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请自行扫描附件二维码下载填写);提交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请自行扫描附件二维码查看样图);提交拟经营场所位置信息及门头照片。
三、经营场所安全条件
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执行,后续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依照以上要求对经营场所安全条件进行现场核查,未达到安全条件的,不予颁发零售许可证。
四、其他事宜
1.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严格按照“一企、一店、一证”要求进行申请,即:一位个体经营者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只能申请一本《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只能在同一地点经营,许可证不得转借、转租及转让,一经发现,取消经营资格。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20天。
2.烟花爆竹零售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营,期间若有违规行为或不配合执法人员安全检查的,情节严重的将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取得零售资格的经营者,应从具备合法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产品,并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专用车辆运输。
联系电话:0893-7313255
如遇政策调整,我局将及时发布通知,请知悉和理解。
特此公告!

桑日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