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生态环境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以法治建设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各环节,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理论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分局党支部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全年开展专题学习3次,实现领导干部学习全覆盖。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每周集中学习等载体,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条例10余部,开展环评指导、执法检查等“执法+帮扶”党员志愿服务活动13次,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十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明确14项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将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开展普法宣传宣教。开展普法学习宣传志愿活动。围绕“六五”环境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生态法治宣传与环境保护宣教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寺庙、进村居”等法律七进服务活动17场次。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山南市雅鲁藏布江保护条例》《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在全县营造了普法宣传教育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紧密结合的浓厚学习宣传范围。
(四)组织普法学习培训。将普法学习教育纳入党支部党员学习计划,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形式开展普法学习教育,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学党章党规、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突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密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污染防治法》及党规党纪方面的学习,依托学习强国、学法考试等平台,组织干部自主参加培训,2025年参考率达100%,考核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督促干部不断学法、提升执法水平。
(五)强化执法监管服务。聚焦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监管等重点领域,开展“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等执法行动。今年以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突击检查等多种执法方式,加强监管频次和深度。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开展“党建 + 业务”融合活动,及时组建党员志愿队,深入企业,项目单位和乡(镇)开展一对一执法、普法、宣教、环评指导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加强环评指导服务,“三同时”监督检查,助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切实提高监管和服务水平能力。全年深入企业项目单位开展环评指导和执法帮扶服务活动30余次,登记备案项目30个,报告表/书备案项目9个。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实效性有待提升。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针对性和精准性不足,对企业、乡(镇)等不同群体普法需求把握不够精准,部分群众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仍需增强。
(二)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不够完善。相关部门之间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的理念,缺乏协调合作精神,联合执法检查等机制不够而完善,多元共治格局仍需进一步构建。
(三)执法能力建设仍需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素养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环保执法队伍人员力量较为薄弱,非现场执法装备和技术应用水平有待提升,应对复杂环境违法案件的能力不足。
三、2025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5年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生态环保工作深度融合。带头遵守学法守法用法,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规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进一步压实执法责任制。通过执法述法、督察考核、信息公开等联动压实责任,推动生态环保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做到以法治保障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提升。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化法治理论武装。巩固拓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果,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以及“8.15”全国生态日等契机,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加强对企业负责人、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提升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计划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执法业务培训4次(每季度一次),打造1个生态法治宣传品牌。
(二)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参加执法技能大比武、执法应急演练等相关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三)强化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统筹法治建设,将其纳入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办任务,每季度至少研究部署1次法治建设工作,牵头破解执法、立法衔接中的堵点难题。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质效,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桑日县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山南市生态环境局桑日县分局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