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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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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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桑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信访局、外侨办)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 2025-07-16 10:14

山南市提升综合性民生服务保障水平若干措施

时间: 2025-07-16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市综合性民生服务保障水平,促进人口聚集,提升城市活力,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促进进城就业创业

    1.优化进城求职服务。在山南城区(结莎街道、乃东街道、泽当街道)求职人员可利用“西藏数字零工市场”小程序、“西藏自治区智慧人力资源市场”平台(https://sn.xzrcfw.com)免费查询招聘岗位信息,就近在街道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享受就业综合性服务。对非山南城区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18-40岁)在城区求职的,可申请办理7天免费入住红星社区青年人才驿站,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0天。

    2.加强就业创业保障。在有创业意愿农村转移劳动力享受创业担保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农民自建房、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服务。

    二、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3.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对在城区购房安居的农村转移和搬迁安置劳动力,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费时,没有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被征地农牧民一次性养老保险补贴的,由购房所在地人民政府每年一次性给予2000元补贴,最长可补贴10年。

    4.保障进城农民合法权益。维护进城购房安居农业转移人口(户籍仍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根据自愿原则由属地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做好承包地土地流转、社会化服务,盘活利用好闲置资产。

    三、便利义务教育入学

    5.确保全员入学。在城区购房、租房的,无论户籍是否迁入,均可为子女申请义务教育学位,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公民同招”的原则,结合学位供给情况分配学位。在山南市出生并落户的三孩及以上小孩可以在全市范围内就近就便选择学校。

    四、鼓励支持生育养育

    6.降低生育养育成本。夫妻双方至少一方为山南户籍的家庭,对2025年1月1日及之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婴幼儿和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且落户山南的,发放育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孩次每年3600元(每月300元),发放至孩子年满3周岁。对生育二孩且小孩落户山南的家庭,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对生育三孩及以上且小孩落户山南的家庭,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育儿补贴资金由国家、自治区两级财政按照95%、5%比例拨付,生育补贴资金由各县(区、市)配套。

    五、提升住房安居保障能力

    7.优化首套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居民在山南市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购买商品房时认定为首套住房,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在办理商业贷款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各银行机构根据本行规定对首套房进行认定。居民家庭正在出租或挂牌出售的自有住房,在办理新购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支持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8.优化购房支持政策。①在城区内购买商品房(住宅)的,单套享受5万元基础购房补贴(含自治区每套住房购房总价3%补贴资金,且补贴资金不超过5万元,不足部分市区两级财政予以补齐)。②城区外的山南农村户籍人口购买城区商品房(住宅)的,单套额外享受1万元购房补贴。③对各类人才购买城区商品房(住宅)的,单套按照全日制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本科及大专3万元、中专(中职、技校)2万元的标准享受购房补贴。家庭中有多人符合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每套房按照“就高不就低、不可叠加”原则享受补贴政策。④对购买城区单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上商品房(住宅)的,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可享受1万元购房补贴,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可享受2万元购房补贴。

政策中,序号①、②、③、④购房补贴可叠加享受,补贴时限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25日。山南城区商品房(住宅)补贴资金由市、区1:1配套,其余县(市)商品房(住宅)补贴政策可参照执行,所需配套资金自行承担,具体购房时间以各县(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线下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自建房、回迁安置房、独栋独院、经济适用住房、工程款抵押房、补办现售许可房等不享受该购房补贴。自本次购房补贴政策文件发布之日起,已享受前三批购房补贴且退房未退补贴的家庭不能享受本次购房补贴。

    9.降低城区落户门槛。山南城区外户籍人口在城区内拥有住建部门认定的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经公安机关核实该房屋地址无人员落户或落户人员已迁出的,可以申请迁移户口至山南城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主要包括:购买商品房的、属单位房产的、属自建房屋的、属租赁政府产权房屋或保障性房屋的、属公民私有房屋的。

    六、优化政务服务

    10.强化民生业务服务。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民生服务窗口”,公布民生相关业务办理部门咨询电话,做好政策咨询、全程指导、帮办代办等服务。

    七、支持物流和储能项目发展

    1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在山南市新建储能项目的企业纳入《山南市支持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优惠政策实施办法(试行)》享受范围。试点对隆子县黑青稞啤酒、桑日县葡萄酒出藏销售的,按照市县1:1比例给予物流全额补贴。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上述政策除已明确适用期限的,其余有效期一年。原有政策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按本文件执行,上级另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山南市提升综合性民生服务保障水平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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