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部署要求,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现将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与工作部署
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排查工作。制定详细的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确保排查工作有序推进。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动员部署,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参与排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排查范围与对象
排查范围涵盖了各个业务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包括检察综合部、检察业务部、综合业务部等。排查对象为全体检察干警,重点是领导干部、执法办案人员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
(三)排查方法与步骤
1. 个人自查
组织全体干警对照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查找自身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每位干警填写《个人廉政风险点排查表》,详细描述风险点的表现形式、可能产生的后果及防控措施。
2. 部门排查
各部门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召开部门会议进行集中讨论和梳理。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特点,对个人排查出的风险点进行汇总分析,查找部门存在的共性风险点和个性风险点。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排查全面、准确。
3. 领导小组审查
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上报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风险点的查找是否全面、准确,防控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排查不深入、措施不到位的部门,要求重新进行排查和完善。
二、廉政风险隐患主要表现及成因分析
通过排查,截至目前,我院未发生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但对照履职清单,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我院仍存在以下风险点:
(一)党组决策环节
1.存在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审批、干部选拔、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环节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或请吃的风险。
2.存在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检察机关的指示、决定理解不深、不透,不能完全贯彻执行甚至出现执行走样的风险。
3.存在因保密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原因,对议事内容不能保守秘密的风险。
(二)案件办理环节
1.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利用职务之便,为涉案单位、案件当事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好处的风险。
2.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不能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或其他相关人员,或者为案件相关人员打听案情,收受他人财物的风险。
3.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因案件证据采信重大错误、定性错误、办案程序严重违规造成当事人上访、串访、闹访等风险。
(三)队伍管理环节
1.存在因好人主义,对干警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规定检查不力或视而不见的风险。
2.存在因督察工作不深入、全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时有为难情绪,不坚决、不彻底的风险。
3.存在在干部任免、调配过程中,为当事人或关系人对岗位安排等情况打探的风险。
(四)项目采购环节
1.存在违反政府采购程序和规定,私自在采购中加大单价的风险。
2.存在原则性不强,不按规定和程序采购物品,暗箱操作,采购费用高于市场实际价格,或虚报采购、修理等票据报销费用,导致贪污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风险。
三、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与职业道德建设
1. 持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引导检察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2. 建立健全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明确检察干警在执法办案、人际交往等方面的行为界限,加强对干警遵守职业道德情况的监督检查,将职业道德表现纳入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体系,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严肃处理。
(二)完善执法办案监督制约机制
1. 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中管理、统一受理、分流交办、跟踪督办机制,加强对案件线索的全程监控,防止线索流失和违规处理。完善初查工作规范,明确初查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加强对初查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初查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进行。
2. 推行案件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制度,对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加强对案件质量的评查,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定期对办结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将评查结果与干警绩效考核、责任追究挂钩,倒逼干警提高办案质量。
3. 严格执行执法办案回避制度、说情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办理案件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违法违纪线索移送机制,对发现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强化队伍管理与监督
1. 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制度,规范人员录用、晋升、考核等工作程序,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选拔任用干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 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培训计划,根据检察干警的岗位需求和业务能力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评估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3. 建立健全干警思想动态分析研判机制,加强与干警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干警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对干警存在的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及时给予关心帮助和疏导解决。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建立干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家访制度,引导干警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规范社交行为。
(四)规范检务保障工作流程
1.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严格执行预算审批和执行程序,强化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管。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建立健全财务报销审核机制,加强对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杜绝虚报冒领、违规报销等行为。
2. 规范物资采购和管理流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物资采购。加强对采购项目的立项、招标、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采购物资质量合格、价格合理。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加强对物资的入库、出库、盘点等环节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和浪费。
3. 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规定,确保工程建设程序合法、质量合格。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防止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 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加强对干警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排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2. 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已建立的制度进行梳理和优化,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3. 加快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依托检察信息化平台,建立廉政风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廉政风险点的实时监控、预警提醒和动态管理,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
4. 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将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融入执法办案、队伍管理、检务保障等各项工作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中,实现廉政风险防控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