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7日12时40分左右,桑日县辖区内由山南市旭日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桑日县程巴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沟槽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
事故发生后,桑日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绒乡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人社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工会等单位为成立的事故调查组,同时并邀请县检察院参加的事故调查工作。根据“四不放过”原则,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履职履责情况开展审查调查,事故调查组向市人民政府提交了事故调查报告,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6月30日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督促事故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建议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有关规定,桑日县组织成立了桑日县程巴村污水处理工程“5·17”沟槽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对各相关单位事故责任追究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统筹部署。桑日县组建了评估工作组,召开会议,会议明确了检查评估工作方案,相关单位汇报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评估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部署。评估组按照工作安排,按照评估工作总体要求,按时完成了本次评估工作。
(二)科学实施、确保实效。评估组在被评估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现场核查等方式,对照事故调查报告逐项逐条评估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本次评估工作的主要方向为:责任人员处理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有关人员受到教育情况等方面。
二、事故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
(一)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
1.桑日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西藏山南旭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行政处罚320000元,已执行到位。
桑日县住建局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对西藏山南旭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执行到位。
2.桑日县住建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规定,责令西藏华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已执行到位。
(二)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
1.巴某某某,西藏山南旭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桑日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巴某某某予以行政处罚116000元,已执行到位。
2.龚某,西藏山南旭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委派至桑日县程巴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桑日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对龚某予以行政处罚44760元,已执行到位。
3.平某某某,西藏山南旭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委派至桑日县程巴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现场安全员。
桑日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对平某某某予以行政处罚22500元,已执行到位。
4.孙某某,西藏华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委派至桑日县程巴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桑日县住建局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责孙某某其停止执业6个月,已执行到位。
(三)其他相关处理
1.桑日县住建局
县安委会约谈行业监管部门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已执行到位。
三、整改措施落实和相关人员受教育情况
(一)桑日县住建局
1.组织全县项目建设单位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采取双随机抽查检查方式及时督促项目各责任主体单位进行整改,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2.结合“桑日县重大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房建市政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坚决杜绝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脱岗、漏岗、长期不在岗等现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3.聘请专家开展安全教育讲课,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监管力度,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二)西藏山南旭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强化施工现场一线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针对施工项目具体特点和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特别是一些关键致险因素和环节,确保施工人员清楚知悉岗位作业风险,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开展施工作业,杜绝“培训走过场”“交底走形式”的情况。切实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认真执行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相关要求,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西藏华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汲取本起事故的深刻教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监理职责,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