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桑日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的公示
为加强我县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藏环函〔2019〕505号)文件要求,山南市生态环境局桑日县分局委托第三方具备资质的公司开展了《山南市桑日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工作,通过组织技术评审及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最终根据多方意见反馈结果形成的《山南市桑日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通过了县人民政府研究审议。
《山南市桑日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将桑日县中心城区城市集中建设区划分为4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其中,无0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以下简称0类区),1类区9个,2类区14个,3类区3个,4b类区1个。布设交通噪声监测点位27处、区域噪声点位47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总面积为2.3km2(城市建设用地、特殊用地及部分其他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规定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随时进行调整。现将《山南市桑日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予以公示,请悉知。
特此公示。
附件:
山南市生态环境局桑日县分局
2022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