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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自然保护地矿业权退出整改任务未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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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情况 |
经核查,全县范围内共涉及4家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未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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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地4宗矿业权退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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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积极配合区、市自然资源,进一步梳理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以最妥措施、最优时效,全面完成保护地矿业权清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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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
桑日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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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次仁达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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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893-7312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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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根据自治区政府确定的“先易后难、稳妥推进”原则,按照自治区“一矿一策”退出方案,积极配合自治区、山南市自然资源,对我县4宗金属探矿权以公告注销、申请注销、扣减避让、补偿退出和保护地整合优化等方式开展矿业权退出工作,目前已完成全部退出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