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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25-04-17 18:32:03 来源:审计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审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关于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山南市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山南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桑日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2.西藏桑日县审计局是桑日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3.中共西藏桑日县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接受中共西藏桑日县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西藏桑日县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全县审计工作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县委和县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组织协调军地审计协作有关事项等。

4.县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党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审计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二)制定审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自治区、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乡(镇)两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乡(镇)政府投资和以县、乡(镇)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乡(镇)政府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管情况;组织实施对县政府重大项目的稽查,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自治区、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自治区、市、县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乡(镇)两级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全县审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审计调研和审计领域的交流活动,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承办审计署、区审计厅、市审计局组织的审计事项。

(十一)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审计局应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县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级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管合力。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审计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未设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审计局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审计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 243.4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243.43万元,同比减少30.18万元,其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3.43万元。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 24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13万元,项目支出62.3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3.4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43.4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0.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3.4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 30.1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3.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8万元,占82.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220.5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17.5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7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内人员调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0.6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4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内人员调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预算为8.47,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2.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3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3.1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16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内员调整基数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01.9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70.7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 10.3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0.3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按照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车有后勤统一管理,我局不存在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审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3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92万元。主要原因人员调出,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资金243.4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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