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 2018年9月10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预决算公开

桑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财政预算公开

2025-04-17 19:05:01 来源:林草局

 录

第一部分桑日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桑日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一条:桑日县林业和草原局是桑日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二条:县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和并监督实施。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工作草案,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

(二)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城乡绿化和森林来传迹地更新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申报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草原禁牧、草畜牧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合理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拟订地方湿地保护规划,参与制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合理利用。

(四)负责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制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建议和意见。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执行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各类自然保护地审核上报等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开展辖区内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内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风景名胜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方面措施,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国家标准,组织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林木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监督管理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察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投资、自治区、市和本级财政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全县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相关国际公约履约的具体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桑日县林业和草原局不设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2335.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2335.3万元,同比减少2881.03万元,主要原因:上年执行数中包含上年结转资金。其中:上年结转结余73.63万元,占3.15%;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61.67万元,占84%;政府性基金300万元,占12.85%。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2335.3万元,同比减少2881.03万元,主要原因:上年执行数中包含上年结转资金。其中:基本支出527.62万元,占22.59 %;项目支出1807.68万元,占77.41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35.3万元,同比减少2881.03万元,主要原因:上年执行数中包含上年结转资金。收入包括:上年结转 73.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961.67万元;政府性基金300.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19.58万元、农林水支出779.4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0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35.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881.03万元,主要原因:结转结余。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3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9万元,占3.08%;卫生健康支出32.4万元,占1.59%;农林水支出779.43万元,占38.3%;住房保障支出41.3万元,占2.03 %。节能环保支出1119.58万元,占55.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62.5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5.27万元,增长67.71%。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调整、工资变动,社保基数变动。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2.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71万元,增长49.38 %。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调整、工资变动,基数变动。

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41.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3.31万元,增长47.55%。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调整、工资变动、基数变动。

4. 节能环保支出(类)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生态保护(款)预算数为1119.5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14.67万元,下降16.09%。主要原因是上年执行数中包含上年结转资金。

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管理、行政运行、退耕还林还草(补)、森林资源培育、草原管理(补)防沙治沙(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野生动物肇事保险(补)其他)预算数为779.4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015.65万元,减少79.46%。主要原因:结余结转资金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7.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8.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1.5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4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17.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压缩0.06%。主要原因是县政府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0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 我单位首次预算使用政府性基金资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林草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5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37万元,增加12.3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4月,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6辆、其中执法执勤(下乡)皮卡车 2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绿化浇水专用洒水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40个,资金2335.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