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桑日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桑日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桑日县文化和旅游局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桑日县文化和旅游局预算数据分析
一、桑日县文化和旅游局收支总体情况
二、桑日县文化和旅游局收入总体情况
三、桑日县文化和旅游局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桑日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单位总体情况说明:核定编制情况,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编制4名。党组书记、局长1名,副局长3名。单位实有数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0人,工人编1人。
为规范桑日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执法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由县委、县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文化和旅游、文物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业标准和规范,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文物和旅游制度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相关改革工作。
(三)指导、管理全县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重点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规划,指导、推进全域全时旅游发展。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实施文艺精品工程,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文化惠民和文化"润边"工程,以文化艺术形式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和博物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旅游和博物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提供旅游信息咨询服务。
(七)指导全县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负责全县图书馆、文化馆和基层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负责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管理全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文化志愿者服务工作。
(八)贯彻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负责推进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统筹规划全县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协调、安排、管理全县旅游产业发展中国家和地方财政投资,负责旅游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核和监督实施工作。指导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假日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协助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
(九)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管理文化旅游市场。依法对文化和旅游、文物市场经营机构、场所和活动进行行政审批。承担旅行社和导游日常管理。
(十)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受理、转办全县旅游投诉,承担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
(十一)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文物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行业职业教育和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开展旅游知识普及推广和旅游公益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旅游节庆会展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进行管理。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文物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文物修缮和保护设施建设工作。指导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组织开展革命文物研究、展示和传播。负责全县文物调查勘探、考古挖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寺庙文物保护工作。承担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建档工作,负责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业务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人才培养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工作,建立名录。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中国传统村落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文物资源调查工作,组织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负责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和社会参与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文物研究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审核认定工作。承担协调博物馆间交流与协作工作。规范民间收藏,引导文物市场健康发展。
(十八)根据授权,管理、指导文化、文物、旅游和博物馆对内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协同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十九)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桑日县文化和旅游局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桑日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度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2305.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2305.25万元,同比上年减少93.72万元。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2305.25万元,同比上年减少93.7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05.25万元,同比上年减少93.7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05.25万元,同比上年减少93.72万元,主要原因:2025年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05.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占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3%;卫生健康支出占2%;住房保障支出占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80.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2.7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独生子女费、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2.2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08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2.08万元,公务接待费0.0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0.6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县艺术团有4辆下乡专用车,县电影队有1辆下乡专用车,均为大车本年度下乡演出及下乡放映任重比较多所以增长。
2025年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辆0、保有量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文化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6.0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5辆车,其中,县艺术团演出车辆4台、县电影队下乡车辆1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