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 2018年9月10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预决算公开

西藏桑日县绒乡小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5-10-11 12:55:00 来源:桑日县绒乡小学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教育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政策、规划、区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教育领域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负责全县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群团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和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

    (三)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的宏观管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职业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在权限范围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学校设置标准。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主管全县教师工作。

    (四)指导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培训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校外培训监管工作。

    (五)在权限范围内统筹管理全县各级各类教育领域的课程和教材工作,负责地方教材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承担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

    (六)研究制定全县教育考试招生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学生管理、各级各类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区党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行动方案。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推广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双语教育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县教育对外交流和合作,负责教育受援工作。负责异地办学有关工作。

    (九)拟订全县教育经费具体措施、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教育财务管理和教育经费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十)承担县政府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全县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计规划群众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与承办全县体育竞赛,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学校体育工作。

    (十二)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等职责。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组织机构:桑日县绒乡小学不设内设机构。

    2.人员情况:桑日县绒乡小学教师在职59人,年末学生489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2,561.05万元,支出总计2,561.0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5.05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相关经费相应增加。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2,561.05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2,561.0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561.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1.0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2,56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0.87万元,占96.87%;项目支出80.18万元,占3.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561.05万元,支出2,561.0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05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相关经费相应增加。支出增加35.05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相关经费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0.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7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关经费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0.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084.6万元,占8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81万元,占8.27%;卫生健康支出102.33万元,占3.99%;住房保障(类)支出161.96万元,占6.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60.70万元,支出决算为2,56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0.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28.3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2.5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2.65万元,下降88.3%,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项目支出支出0.35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0.35万元,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1万元,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78万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无公务接待。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14711.86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学校搬货车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