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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日县2024年决算公开

2025-10-11 16:41:23 来源:桑日县财政

桑日县2024年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桑日县财政职能简介

    1.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拟定全县财税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组织实施宏观经济政策,并提出工作建议,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财政税收有关法律法规,配合自治区起草财政、财务、会计有关国库资产管理地方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研究财税政策和财税体制,拟定符合桑日实际的办法措施和实施细则。

    3.负责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指导相关工作;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年度预算、执行、调整和决算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负责实施县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指导基层财政管理工作,促进基层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自治区彩票管理政策和相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有关工作。

    5.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国家国库业务。组织编制并上报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政府采购政策制定,并指导有关业务,监督制度执行情况。

    6.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政策。

    7.牵头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拟定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8.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指导乡(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9.参与拟定全县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执行社会保险资金(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社会保险资金(基金)收支、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工作。

    10.负责管理县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负责有关政策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安排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12.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3.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工作,监测财政运行等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依规处理财政违法违规行为。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桑日县财政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建立健全常态化过“紧日子”的长效机制。除部门履职必要的运转性支出外,对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按3%压减,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压减腾出资金全部统筹用于保障基层运转和民生领域等重点支出。

    二是加大存量资金调整盘活力度,对非重点、非刚性类资金,在上年度预算的基础上下降。

    三是做实做准项目支出预算,全面实行预算支出项目化管理,常态化开展项目入库储备和择优遴选,按照“急需、成熟、聚焦”的标准和要求做实项目,资金到位即可形成实际支出和实物工作量;按项目进度分期分批安排资金,减少资金沉淀。

    四是加强支出预算审核,充分运用预算评审、支出标准等政策工具,对部门申报项目从严从紧审核。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新增资产原则上与存量资产实行等量或减量挂钩置换。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桑日县预算单位共60个,其中:行政单位51个、事业单位9个。

    桑日县辖区有三乡一镇43个行政村,总面积2630平方公里,全县人口有1.8万人。2024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283827.21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019元;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296元。全县年末在职实有人数为1189人,年末学生人数2102人。

    三、收支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桑日县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上级补助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备费。2024年我县总财力确定为139485万元,同比减少32915万元,减少19.09%。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2024年我县总财力确定为139485万元,同比减少32915万元,下降19.0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89万元,同比增长18.57%;上级补助收入8886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213万元,返还性收入279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0914万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9612万元。其中:增值税完成7215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443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306万元,资源税完成11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343万元,印花税完成262万元,耕地占用税751万元,契税收入完成4万元,环境保护税完成178万元。非税收入完成2877万元,增长18.44%。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1308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7407万元,同比下降16555万元,下降12.36%:上解支出66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394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结转资金8642万元在下年度继续安排。

    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708.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653.00万元,教育支出11065.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48.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8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64.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29.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79.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423.00万元,农林水支出25625.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056.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16.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66.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77.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09.0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为2717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178万元,同比减少633万元,下降下降139.12%:上级补助收入746万元,上年结转1771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2180万元,同比下降3770万元,下降63.36%。。收支总量相抵,结转资金537万元在下年度继续安排。

    六、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说明

    桑日县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规范乡镇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桑日县参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通用目录>的通知》(藏财综〔2023〕10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助推基层治理有关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结合各乡镇实际研究决定,制定桑日县乡镇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主要内容为:A类公共服务,B类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两大内容。共28项服务内容。其中A类主要包括公共安全服务、教育公共服务、就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卫生健康公共服务、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服务、科技公共服务、文化公共服务、体育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服务、城乡维护服务、农业、林业和水利公共服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服务、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行业管理服务、技术性公共服务等17项。B类主要包括法律服务、社会调查服务、会计审计服务、会议服务、监督检查辅助服务、工程服务、评审、评估和评价服务、咨询服务、机关工作人员培训服务、后勤服务、其他辅助性服务等12项。

    2.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单位预算、业务经费及专项经费,遵循“结余留用,超支自负”的管理原则,杜绝追加,确保年终财政收支平衡。

   3.各乡镇、单位无经费来源渠道,若出现先斩后奏的现象,一律不追加经费。

    八、全县财政重点保障情况

    (一)加强直达资金管理,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围绕“六县战略”目标 ,结合实际,精准把握上级直达资金政策意图要求,聚焦民生保障,将直达资金投向重点领域,突出保基本民生,保职工工资、保基本运转,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从指标下达即为直达资金标识,并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督等整个环节,将资金细化落实到相关部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每周定期反馈支出进度,2024年分配直达资金共24889.13万元,截至12月31日实际支出24009.87万元,支出进度达96.47%。

    (二)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县财政局密切围绕县委、县政府“三农”工作决策部署,按照资金向基层倾斜、向乡村振兴倾斜的要求,统筹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紧紧围绕乡村风貌改造、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等突出问题,增强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全面助推乡村振兴。2024年,统筹整合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已分配16622万元(中央资金10717.00 万元(第二批1654万元)、自治区资金3698.00 万元(第二批1000万元)、市级资金1057.00 万元,本级筹资1150.00 万元(比2023年增加50万元),切实保障乡村振兴重点建设需求,确保资金发挥效益。截止12月31日,总支出15346.5万元,92.33%,中央资金支出10716.98万元;自治区资金支出3676.30万元;市级资金支出422.94万元;县级资金支出530.28万元。

    (三)加强债券资金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山南市财政局 山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明确2023年度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相关事宜的通知》 《山南市财政局山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3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文件精神,2022年申请债券21200万元,2023年申请债券355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县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共计24753万元,支出24435.23万元,支出率98.72%,结余317.77万元,结余均为预备款。

    (四)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能。在收入增速下滑情况下,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各项重点支出保障较好。为进一步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降低库款存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开展财政资金清理盘活工作,有效提高财政保障水平。

    (五)扎实推动集中整治工作,惠民惠农资金落地见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反腐问题重要指示精神,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山南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惠民惠农政策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有序开展2024年桑日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认真核查惠民补贴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兑现,核查是否存在截留挪用、重复发放、优亲厚友、虚假冒领、骗取套取等情况,经自查我县惠民惠农政策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工作发现17个问题,其中涉及资金11个(3.61万元),其他问题6个。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整改17项,整改率100%,追缴资金3.61万元,清退岗位2人。二是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系统线上录入,提高惠民惠农资金管理,我县统筹部署,积极采集享受补贴人员基本信息,涉及25项民生资金,共12227人,已完成采集信息共11653人,录入率达95.3%。三是及时足额兑现惠民资金,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的生活压力,增强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县惠民资金“一卡通”25项共下达3969.71万元,通过惠民资金“一卡通”兑现1952万元,占已兑现的49.17%。四是为提高惠民惠农财政政策补贴资金兑现效率,落实好惠民补贴政策,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今年以来我县财政高度重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工作,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工作。2024年共计下达9827.37万元全口径民生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兑现共计8892.93万元,兑现率90.49%。

    (六)完善乡镇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规范基层政府购买服务。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规范乡镇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桑日县参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通用目录>的通知》(藏财综〔2023〕10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助推基层治理有关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结合各乡镇实际研究决定,制定桑日县乡镇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主要内容为:A类公共服务,B类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两大内容。共28项服务内容。其中A类主要包括公共安全服务、教育公共服务、就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卫生健康公共服务、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服务、科技公共服务、文化公共服务、体育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服务、城乡维护服务、农业、林业和水利公共服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服务、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行业管理服务、技术性公共服务等17项。B类主要包括法律服务、社会调查服务、会计审计服务、会议服务、监督检查辅助服务、工程服务、评审、评估和评价服务、咨询服务、机关工作人员培训服务、后勤服务、其他辅助性服务等12项。

    (七)稳步推进村财乡管,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为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确保农村集体资金与资产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实施2019年制定的村财乡管管理制度。按照“四权不变”的原则,即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要求对各行政村分村建账、独立核算。本级财政投入24.1万元聘请安诺代理记账公司对全县村级财务核算工作,确保核算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客观性、完整性。财政局利用周例会了解两个乡镇“村财乡管”代理记账工作开展情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两个乡镇收入共计1249.7万元,支出共计628.7万元,结余621万元;其中白堆乡收入452.4万元,支出共计322万元,桑日镇收入797.3万元,支出共计306.7万元。

    (八)加大财政监管力度,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党的二十大以来,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准确把握财会监督职责定位,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多管齐下严肃财经纪律,深入开展绩效评价,不断加强内控内审,为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认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反腐问题集中整治,惠民惠农政策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二是根据《西藏自治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有序推进全县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认真排查整治非法集资工作。三是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经纪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藏财监〔2023〕18号)的通知要求,对我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域是否存在地方政府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自查,经自查目前未发现违规现象。四是我局与上级部门积极争取区外财务相关培训名额共3个,区内培训名额共20个。参加线上培训共18场次,参会人数共450余人次;县级现场培训共4场次,参会人数共230余人次。五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的原则,不断细化公开内容,全力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让财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县60家预算单位及时完整公开2023年决算,60家预算单位及时完整公开2024年预算。

    (九)扎实开展财政评审工作,提高资金投资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评审职能,扎实推进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上档进位,提高财政资金投资效益,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秉持“节支增效”和“政府过紧日子”相关要求,有序开展财政评审各项工作。在财政投资评审领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受理316个评审项目,送审金额29,2 65.67万元,审定金额26,673.44万元,审减金额2,592.23万元,审减率8.85%;单价评审项目4个,送审金额99.87元,审定91.16元,审减8.71元,审减率8.72%。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评审标准,从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预算合理性等多方面进行考量。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政策。是指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任务,依据客观经济规律制定的指导财政工作和处理各种财政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财政政策是由税收政策、预算政策、国债政策、补贴政策等构成的一个完整的中成体系。财政政策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财政功能发挥得如何,主要取决于财政政策的适当运用。财政政策运用得当,就可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健康发展。

    2.地方财政收入。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包括本级部门的预算和税收返还、转移支付预算。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利,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5.非税收入。是指政府在税收、债务收入以外取得财政资金,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等。

    6.转移性收入。指宏观调控重要手段之一,一般指中央政府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将其部分财政收入单方面无偿地让渡给某些地方而发生的支出,也指地方财政资金(通过中央政府)向其他地方的横向转移支付。转移性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转移支付收入。

    7.返还性收入。指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包括消费税、增值和所得税基数返还,分别是1994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时,为保护地方既得利益,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中央固定收入或共享收入后,对地方给予的是一种转移支付。、

    8.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费补助,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包括体制补助、均衡性转移支付老少边穷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

    9.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物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

    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的内容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执行。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1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或清理整合结余资金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15.预备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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