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桑日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县人民政府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管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
一、主要职责
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干部职工机关食堂经营、管理工作,保障干部职工就餐饮食。承担县级重要活动、会议等公务接待工作,接待参观、考察、访问和检查指导等各项服务工作。承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综合管理、维修保养和统一调度管理,拟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内设机构
桑日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不设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总预算1521.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1.71万元;同比增长10.9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5.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26万元主要原因:1.2026年有人员调整及工资基数有所变动,相应的公用经费增长。2.本年度除公检法公务用车之外,全县其他单位的公务车辆购买保险款由我单位统一预算,因此项目预算增长。3.本年度新增机关食堂经费款15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521.71万元;比去年增长10.99%。主要原因:1.2026年有人员调整及工资基数有所变动,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长。2.本年度有新增项目,机关食堂服务等支出需求增加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521.71万元;比去年增长10.99%;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5.91万元,占84.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68万元,占6.94%;卫生健康支出50.86万元,3.34%;住房保障支出79.26万元,占5.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6.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8.0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167.49万元、津贴补贴441.18万元、奖金49.73万元、伙食补助23.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05.6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8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54(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86万元。住房公积金79.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2.52万元。
公用经费58.8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5.05万元、印刷费0.61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1.50万元、电费1.01万元、邮电费8.16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护)费)10.69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劳务费3.00万元、工会经费13.21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0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4.79万元。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车辆运行维护费284.79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服务(公用经费)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6年机关服务(公用经费)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2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4.77%。主要正式干部调整及基数变动原因相应的公用经费支出等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6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1月,我单位房屋数量6188.38平方米,价值1471.9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680平方,价值486.00万元;其他业务用房4508.38平方米,价值986.96万元。
公务车辆22辆,价值900.64万元。
(四)2026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度无扶贫资金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单位2026年度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机关服务和行政运行。为保障行政单位运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手续费、差旅费、会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产生的支出。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的资金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公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