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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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日县人民政府(关于桑日县2019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调整方案)

2019-12-08 17:17:23 来源:XX日报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桑日县  

2019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  

  

  

  

  

  

       

山南市桑日县财政局政策资金保障组  

一九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序言 

  (一)编制依据 

  (二)指导思想  

  (三)编制原则 

  1.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原则

2.坚持聚焦贫困,重点突破原则

3.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 

  (四)方案编制因由 

  第二章目标任务 

  (一)年度脱贫目标任务 

  (二)资金整合目标任务 

  (三)项目建设目标 

  第三章工作措施 

  (一)提供组织保障能力  

  (二)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三)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 

  1.整合归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2.加快预算下达进度 

  (四)围绕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1.有效衔接规划

  2.编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3.组织项目加快实施

(五)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监督管理

1.完善制度体系

2.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3.健全公告公示

4.开展绩效评价

5.加强监督检查

  第四章项目建设  

  一、基础设施类

  二、产业发展类

三、生态岗位

四、易地扶贫搬迁

五、其他项目

  第五章整合资金 

(一)、扶贫项目总投资情况

 1.基础设施类

2.产业发展类

3.生态岗位

4.易地扶贫搬迁

5.其他项目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第六章职能职责

  第七章工作保障 

  (一)加强沟通协调

  (二)强化宣传引导 

(三)设施激励约束

(四)注重总结提升

    

 

 

山南市桑日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为有力有序推进深化我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着力构建我县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个文件通知》(藏政办发〔2018〕60号)、《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负面清单》(藏脱指〔2019〕19号)、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审核工作的通知》(藏脱指办〔2019〕24号)等文件组织开展统筹整合方案编制。 

  第一章序言 

  (一)编制依据 

  1.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 

  2.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个文件通知》(藏政办发〔2018〕60号) 

  3.《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负面清单》(藏脱指〔2019〕19号) 

4.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审核工作的通知》(藏脱指办〔2019〕24号) 

5.《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生态补偿组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生态补偿脱贫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藏财农〔2019〕36号)。

6.《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生态补偿脱贫岗位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藏脱指〔2019〕29号)。

7.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设美丽西藏“三整治、三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9〕14号)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及政府、山南市委及市政府、县委及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整合项目、聚焦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建立项目资金整合平台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加强资金捆绑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精准扶贫、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推动涉农资金统筹安排,提高涉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编制原则 

  1.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原则。在资金来源渠道不变、资金用途不变、项目资金管理权限不变、项目设施主体不变、检查验收标准不变的前提下,打破行业界限、部门分割,积极主动、协调配合,统筹安排项目,统筹投放使用资金,形成脱贫攻坚资金保障要素牵引,增强综合扶贫投入力度。 

  2.坚持聚焦贫困,重点突破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最急盼解决的问题着手,聚焦整合投向,推进我县贫困区域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生态保护、能力建设上都有重大突破。在选择扶贫项目时,要充分尊重贫困群众的意愿,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扶贫项目,条件允许时,可吸收贫困村、贫困户代表参与项目评选和建设管理。 

 3 .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坚决把脱贫攻坚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脱贫攻坚支出,兼顾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四)方案编制因由 

  按照全市“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的目标任务,我县以“五个一批”帮扶为抓手,整合多方资源,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如期完成23户58人脱贫的年度目标任务。参照退出标准,围绕突出问题,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深化“统筹安排、协调互补、集中投入、综合打造”的整合实践,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方案的编制拓展扶贫资金来源渠道、落实相关政策、转变资金使用方式、创新财政扶贫机制、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目标任务 

  (一)年度脱贫目标任务 

2015年底,通过精准识别,全县共认定贫困人口838户2181人,占全县当年农村居民总人口的12.12%。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县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系列要求,按照“五个一批”措施和“六个精准”要求,通过三年扶持共减贫816户2266人,同时,经过几次数据调整,贫困人口降至23户58人,占2019年农村居民总人口的0.32%。按照《桑日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市委市政府2019年脱贫攻坚整体工作部署,桑日县继续坚持“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强化资金整合效益,全面落实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产业开发脱贫、生态补偿脱贫、转移就业脱贫、社会保障兜底等脱贫措施,确保全县23户58人全部脱贫。

  (二)资金整合目标任务 

  将涉农资金整合贯穿于预算编制、资金分配、资金使用和资金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深化“统筹安排、协调互补、集中投入、综合打造”的整合实践,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扶贫开发,激发全县内生动力,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分配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统筹整合合力。

  (三)项目建设目标 

以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因地制宜大力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培育致富能人、专合组织,通过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改善等项目,使产业发展及附属设施得到提升改善,农户生产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提高,种植生产方式得到转变,使现有土地和自然资源得到合理的保护和利用。实现贫困人口劳动技能得到提升,贫困户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稳定增加,让群众的总体收入水平大大提高,贫困现象明显减少,生产生活水平明显改善。 

  第三章工作措施 

   (一)提供组织保障能力。

    成立桑日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为各涉农部门。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等。

     :吾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王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李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次仁旺久   县扶贫办主任

            次仁拉姆   县财政局局长

                   县发改委主任

            巴桑次仁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县人社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长

            普布顿珠   县交通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索朗多吉   县民政局局长

            格桑多吉   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旅发局局长

                   县卫健委主任

            扎西顿珠   市生态环境局桑日分局局长

                   县教育(体育)局长

                   桑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伟斯赤列   绒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白堆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增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二)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坚持党委领导,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县乡村书记抓脱贫的工作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坚持精准施策,对准贫困人口定目标、下任务,从政策、项目、资金、人才上因村因户因人因资源精准对应。立足“两不愁”“三保障”,推动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水平全面提升;立足“三率一度”,努力推动各项基础工作精细化;立足“十项提升”工程,努力推动农牧区面貌显著改善;立足贫困群众稳期增收,努力为产业长期发展布局谋篇。坚持突出重点,处理好脱贫与致富的关系,强化脱贫刚性要求,致力于致富的长效性,处理好长期目标和短期任务的关系,统筹政策脱贫与综合措施脱贫。坚持群众主体,处理好国家、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引导贫困群众自力更生,由“要我脱贫”转变为“我要发展”,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三)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

  1.整合归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整合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转移支付,推进部门内部资金的统筹整合使用,将涉农整合为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发展、农业生产发展、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村社会发展等六类。 

  2.加快预算下达进度。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下达和项目支出的进度。 

  (四)围绕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1.有效衔接规划。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编制好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与上级脱贫攻坚规划、各级部门专项规划的衔接,以规划和年度计划引领投入,凝聚扶贫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脱贫攻坚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按计划完成脱贫任务。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不一致的,应当区分具体情况研究处理,原则上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准。 

  2.编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围绕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部门专项规划,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提出包括主要目标任务、具体建设内容在内的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已下达的涉农资金,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范围,视项目开工建设情况,统筹整合使用。

  3.组织项目加快实施。按照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区分轻重缓急,确定重点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统筹安排相关涉农资金。及时安排项目资金,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年度计划的建设任务应在接到上级资金后一年内完成,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五) 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监督管理

  1.完善制度体系。根据“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重点突出、各司其职”的原则,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是你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个文件通知》(藏政办发〔2018〕60号)相关文件使用和启动项目资金,并按相关整合项目上报相关上级部门备案后,资金由所属部门统一管理。 

  2.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加快构建协调配合的项目资金管理机制。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对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的扶持措施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要由所在贫困村的第一书记签字确认。按照《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负面清单》(藏脱指〔2019〕19号)文件规定,不得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规划以外的支出;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发放人员工作补贴、弥补单位公用经费等支出。

  3.健全公告公示。坚持和完善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透明程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完善县、乡、村公告公示制度,公告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设施地点、建设内容、预期目标、设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农牧民群众的监督。

  4.开展绩效评价。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任务挂钩,按照脱贫效益最大化原则配置资源,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主要标准。扶贫、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

  5.加强监督检查。政府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组织和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反馈机制。探索第三方监督机制。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脱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并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第四章项目建设 

  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结合桑日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2019年我县23户58人脱贫的目标任务。项目主要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具体项目安排如下:

  一、基础设施类:主要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安全饮水提升项目 1类1个。

  安全饮水提升项目,在赤康村等7个村13个村组实施安全饮水提升项目,主要包括新建饮水工程点、蓄水池修建、取水口等,项目总投资670.22万元。覆盖7个村,受益群众571户、2234人,其中受益贫困户132户、298人。 

  二、产业发展类:主要包括种植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业三类项目。其中,种植业3个、农副产品加工业2个、乡村旅游业2个。

  1.种植业项目,在桑日镇洛村等3个村实施,主要包括苗圃基地建设、葡萄基地建设、经济林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524.08万元。覆盖3个村,受益群众275户、929人,其中受益贫困户72户、141人。 

  2. 农副产品加工业,在塔木村等2个村实施,主要包括葡萄基地产业发展、菜籽油精加工项目,项目总投资791万元。覆盖2个村,受益群众199户、605人,其中受益贫困户15户、30人。 

  3.乡村旅游项目,在雪巴村等2个村实施,主要包括村级旅游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351.25万元。覆盖2个村,受益群众248户、899人,其中受益贫困户33户、78人。 

  三、生态岗位  

按照《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生态补偿组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生态补偿脱贫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藏财农〔2019〕36号)、《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生态补偿脱贫岗位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藏脱指〔2019〕29号)以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设美丽西藏“三整治、三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9〕14号)等文件要求,对生态岗位“定人、定岗、定责、定酬”的原则,明确相关工作职责、任务目标、监督管理、保障措施和绩效考评等要求,严格按照自治区规定的生态脱贫岗位政策和低收入群众认定标准精准遴选各人员,确定岗位数量。2019年度我县落实生态岗位数914个,落实生态岗位资金339.8万元。惠及812户贫困户914人巩固脱贫成果。 

    四、易地扶贫搬迁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在桑日县实施,主要包括人居住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268.17

山南市桑日县 2019年统筹整合资金来源及支出表调整(2019年11月18日).xls

山南市桑日县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示范县统计表调整(2019年11月18日).xls

山南市桑日县2019年贫困县脱贫攻坚整合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明细表-调减698.93后11.18.xlsx

元。受益群众114户、466人。

五、其他项目

洛扎县拉康电站入股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第五章整合资金 

  (一)扶贫项目总投资情况 

  2019年,我县实际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944.52万元。项目资金情况为: 

  1.基础设施类。总投资670.22万元,其中统筹整合涉农资金670.22万元。水利基础设施670.22万元,其中安全饮水提升670.22万元。 

  2.产业发展类。总投资1666.33万元,其中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666.33万元。种植业524.08万元,农副产品加工业791万元,乡村旅游业351.25万元。 

3.生态岗位。总投资339.8万元,其中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39.8万元。

4.易地扶贫搬迁。总投资1268.17万元,其中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268.17万元。

5其它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000万元。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19年,我县计划统筹整合涉农资金6944.52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中央资金3388.27万元、自治区级资金356.29万元、市级资金441.01万元、县级资金2758.95万元;实际统筹整合涉农资金6944.52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中央资金3388.27万元、自治区级资金356.29万元、市级资金441.01万元、县级资金2758.95万元。

  第六章职能职责 

  为提高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各相关部门应承担以下职责: 

  1.财政部门拟定纳入整合涉农资金规模并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的管理,配合相关部门编制整合资金方案;2.各行业部门拟定涉农资金项目方案;3.发改部门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对需立项审批的项目立项审批;4.审计部门加强整合后涉农资金的审计监督;5.县级涉农部门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技术指导和监督;6.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7.村委会是项目实施主体。 

  第七章工作保障 

  (一)加强沟通协调在县委、县政府、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定部门职责分工,研究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具体资金范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的协调。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宣传手册等途径,确保扶贫政策、资金安排宣传到村、到组、到户。注重引导,激发贫困群众干事创业热情,苦干实干,攻坚克难,艰苦奋斗,脱贫奔康。 

  (三)实施激励约束强化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地方,在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注重总结提升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研究处理具体操作层面遇到的问题,注意积累可借鉴的经验,发掘可复制的典型,并及时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告。 

附件:

1、山南市桑日县2019年统筹整合资金来源及支出表   

2、山南市桑日县2019年贫困县脱贫攻坚整合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明细表

3、山南市桑日县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示范县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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